据台湾媒体报道,因电影《那些年,我们一起追的女孩》“沈佳宜”清新一角成为男人心中“新女神”的陈妍希,竟被卷入M Y女星名单。最新 一期台湾《壹周刊》报道,早在陈妍希未红前,就有淫媒看上她,曾以短信以1次6万元新台币的代价揽客,还说“她”因正缺钱,只做一阵子,但因为要拍戏,时 间不好安排,必须等拍戏的空档才有机会,寻芳客等了一个月没下落,应召站却回应她现在不接了。
陈妍希听到经纪人转述此传闻后,感到相当气愤又痛心,强调“没有的事情就是没有”,她相信公道自在人心。陈妍希的经纪人芷瑶也表示,这是她听过最扯的事,愿意发毒誓证明清白,甚至可以退出演艺圈,认为这种说法太伤人。
台湾女星卖淫事件时有发生,前不久捣破一个大规模卖淫集团,不但拘捕集团首脑,更发现最少有三名分别姓 L、 S、 K的女艺人卖淫,嫖客亦包括电视台高层及政商名人。集团首脑为控制女艺人,在面试时用针孔摄影机拍下女星脱光衣服、自慰片段,让她们一下海卖淫便无法翻身。
线索:L姓女艺人有着亮丽外表。被偷拍的过程为L女星就因想自立门户赚更多钱,因此私接客人,却被应召站的张姓主嫌得知,由于两人过去都由中间人“小茹”联系,因此从未见过面,张为了给L一个教训,亲自上阵当嫖客,但两人办完事后,张嫌透露自己就是“校长”,更呛声已将性爱过程全拍下来,要求L拿赎金来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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