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嘉经纪人回应方舟子 称说剽窃要负法律责任

乐嘉经纪人回应方舟子称说剽窃要负法律责任
名嘴乐嘉也不是好惹的

 

  “打假斗士”方舟子再度开炮了,这次的对象是《非诚勿扰》的嘉宾主持乐嘉。7月18日晚,方舟子在微博上称乐嘉并非“性格色彩学”的创始人,还对他的学历提出了质疑,这一消息引发众多网友关注。记者昨日连线当事双方,截至发稿时,乐嘉经纪人回复称:讲“剽窃”二字要负法律责任。目前人在国外的乐嘉则以短信回复媒体称,“我会出手的,再忍下”,表示自己将会选择合适时机回应此事。

  事件起因

  方舟子微博质疑 乐嘉学历和头衔

  前晚,方舟子在微博上“打假”说:“乐嘉自称是‘FPA性格色彩学创始人’,FPA即四色人格分析,其实国外早有四色人格分析,这是剽窃自国外学者却自称是创始人。乐嘉获工商管理硕士的美国阿姆斯壮大学是王姓华人于1996年在加州注册的野鸡学校,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曾在国内卖文凭,现在已关闭。”

  时隔1小时,他又称:“有人说乐嘉没自称过‘创始人’。那好,在当当、卓越搜一下乐嘉几本书的作者简介:《色眼识人》(文汇出版社2006)、《色眼再识人》(天津教育出版社2010):‘FPA性格色彩学创始人’,《让你的爱非诚勿扰》(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)‘性格色彩学创始人’。这回又该由出版社或网店编辑来承担责任?”

  乐嘉回应

  自封创始人?——我是引进者、改进者

  针对“性格色彩学创始人”这一质疑,此前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,乐嘉曾特别做出解释,他承认“性格色彩学”这门学说早已有之,但是他将这门学问引入中国时做出了自己的改进。他说:“太极拳当然不是我发明的,但因为我的练功方法不一样,学问体系也有着差别,我的太极拳就可以叫做‘王氏太极’、‘乐式太极’。”事实上,方舟子所提到的哈特迈博士才是性格色彩学的创始人,乐嘉讲的四种色彩性格源于他的学说。

  乐嘉经纪人Amy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对这些消息都是一笑了之,并不会在乎,但她也指出方舟子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语,“现在是微博时代,是自由言论时代,不管是观众还是听众,只要真正踏入就知道我们跟其他学术不一样。有一点我想说,方老师作为公众人物,措辞上要注意点,‘剽窃’两个字不是随便讲的,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。”

  假学历,入读的是野鸡学校?

  ——我的母校是宁波中专

  这样看来,“野鸡学校”四字才是本事件的爆点。记者发现,在《色眼识人》一书中有这样的自我介绍——乐嘉:目前国内性格分析研究领域的权威,获得美国阿姆斯壮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后,在上海戏剧学院专业进修表演与主持专业。在“互动百科”网站介绍里,阿姆斯壮大学在联合国的国际大学联盟的数据库中并无其资料,亦未见于美国教育办公室认可名单之列,更无国际商管评审机构(AACSB)的认证和六大地区的认证。

  对于方舟子“阿姆斯壮大学是野鸡学校”的评价,Amy回应:“关于野鸡不野鸡大学,很多观众和网友会把这事儿跟唐骏的事情比较,这两个事情的本质不一样。首先唐骏有宣传这个学位,乐嘉从《非诚勿扰》开始就一直说母校是宁波中专,并没有太提阿姆斯壮大学。”Amy还表示,对于方舟子的言论他们不会生气,也没有必要在乎,“方老师对我们不是太了解,哪天有机会可以看看乐老师的书或者听一节课,会有改观。”

  网友围观

  剽窃与否姑且不论,乐嘉还是蛮讨人喜欢的。

  方舟子有高射炮打蚊子之嫌。乐嘉无非戏子,混迹于各档娱乐节目讨口饭吃,其所谓“性格色彩学”,不过是星座、血型说等的小改款,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添加佐料罢了,娱乐而已,大家都没当真。

  上啥别上电视,惹谁别惹方舟子。

  尽管偶尔讨厌,但这个社会还是需要方舟子。

  人红是非多

  乐嘉被爆曾是传销讲师

  本月中旬,资深媒体人、申江服务导报创始人之一黄飞珏就在微博上爆料:自己的一个“发小”曾陷入传销行业,“发小”传销讲师正是现在著名的主持人乐嘉。黄飞珏称他曾与乐嘉就传销一事辩论,乐嘉辩论时“口若悬河却似是而非”,并勾引在座的女嘉宾,差点引起群殴。据悉,乐嘉本人也曾经承认做过化妆品销售培训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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