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东大先生》涉嫌抄袭 本山传媒等被告上法庭

赵本山(资料图)
赵本山(资料图)

  备受关注的赵本山《关东大先生》涉嫌抄袭案,8月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。本山传媒等单位联合出品的电视剧《关东大先生》因涉嫌抄袭黑龙江作家孙立民撰写的剧本《白雪红血》,被个别媒体称为“天下第一剽”,孙立民将本山传媒等9名被告诉至法院。

  孙立民诉称,《关东大先生》是他本人早先发表作品《白雪红血》的翻版,该剧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抄袭《白雪红血》达220处。由于两剧本相似,不仅使他失去了与某公司早先签订的20万元剧本稿酬,反而被人怀疑他本人“抄袭”。

 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,孙立民于2005年创作完成剧本《白雪红血》,并于2006年获黑龙江省版权局著作权认证,两者确实在情节设置上有一些相同,然而一审法院又认为两者也有较多不同之处,遂以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出现相似的情况司空见惯、纯属正常为由,判定抄袭不成立,驳回原告孙立民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。孙立民提出上诉,要求侵权方公开道歉,并索赔100万元人民币。

  孙立民在二审中对两剧中“人名类似”提出了质疑:“为何《白雪红血》的主人公李春安与《关东大先生》的主人公赵春安姓名如此相似?”被上诉人之一的《关东大先生》编剧杜远对记者说:“‘赵春安’‘赵本山’,多协调。这部作品是‘郑万隆工作室’专门为赵本山量身定做的,作家郑万隆把30集《关东大先生》的分集大纲做出后给我,由我负责后15集的编写。在创作全程中,我既不知道孙立民是谁,也不知道有《白雪红血》。我们这些编剧,个个都很有名气,哪有大学生去抄小学生之理?”本山传媒则称,他们只负责电视剧拍摄,不构成侵权,剧本是由天润传媒公司和编剧提供的。

  庭审中,被上诉人代理律师称《关东大先生》编剧的创意来源之一是2005年10月1日出版的《法制晚报》中的一篇文章。当法官要求其提交报纸原件时,被上诉人代理律师称“回去再找找”。

更多精彩,欢迎扫描关注快讯官方微信公众号【快讯】! 本文由快讯整理报道,如需转载请务必加本文链接并注明出处!